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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修订《西宁市消防条例》的解读说明
发布时间:2024-04-26新闻来源: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2023年西宁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西宁市消防条例》。  

一、修订《西宁市消防条例》的必要性

《西宁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高层建筑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增加,消防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了修正,2021年9月29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青海省消防条例》也进行了修订。2014年制定的《条例》中的部分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统筹安全与发展,有针对性地修订我市消防工作地方性法规,从立法上细化上位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修订《条例》十分必要。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2014年制定的《条例》共6章51条,本次修订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特点,不再设章节,修订后共20条。根据立法法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青海省消防条例》等上位法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重点针对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细化性的措施,规定了有针对性的条款。

第一条、第二条,明确了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第三条、第四条,明确了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广电、民族宗教事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商务等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至第七条,强调了智慧消防建设、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以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消防车通道的相关内容。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规定了地下商业街、大型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电动车管理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四条,明确了消防救援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的职责。

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主要明确了消防救援装备、信息化建设和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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