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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深做实做细执法检查 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发布时间:2021-05-19新闻来源:研究室

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权最为有效的监督形式之一,具有很强的制度性、规范性、程序性和权威性。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总结工作实践,学习借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以及兄弟城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的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制定了《西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将监督法的相关内容进行细化,明确了执法检查工作的具体操作规范。实践中,认真按照执法办法规定组织实施执法检查,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其中,有效保证了法律法规实施、提升了依法治理效能。

依法依规选题。常委会以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幸福西宁的中心任务,针对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动绿色发展、提升城市依法治理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选择执法检查项目。同时,结合《西宁养犬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工作,创造性地安排执法检查,运用执法检查成果提升法规修订质效。执法检查项目确定后,列入年度监督计划,报经市委同意后组织实施,力争用法治的力量保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

规范有序组织。每次执法检查都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相关副主任担任组长,组织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与,在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事先初步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确定执法检查重点,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报请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前,召集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公布执法检查方案,提出执法检查的重点和要求。在《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执法检查中,公开发布公告,广泛征集各方面对条例实施情况以及对条例文本修改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反映民意,使法规修订更接地气、更加务实。

深入查找问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和集体行使职权、不直接处理问题的原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征求群众意见。采取实地察看、听取相关汇报、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各方面干部群众的意见,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部门履行法律责任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以及改进执法工作、修改完善法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力争掌握真实全面的第一手资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执法检查中,运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点察看与随机抽样相结合、座谈会征求意见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广泛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注重报告质量。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及时召开会议,汇总执法检查情况并进行研究分析,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组织起草执法检查报告。报告坚持用事实说话,通过典型案例和详实数据反映法律法规实施及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整体工作作出客观评价,对发现的典型案例直接点名曝光,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和法规修改建议。严格按照执法检查办法规定,每一项执法检查报告都做到“问题和原因分析不得少于报告篇幅的三分之一”的要求。报告形成以后,先提交主任会议讨论,根据主任会议讨论研究的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后,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强化跟踪问效。负责组织执法检查的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及时修改完善执法检查报告并汇总整理出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将报告和审议意见一并转送法律法规实施机关研究处理。期间,专门委员会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了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并对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后,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先后对市政府落实《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常委会会议听取整改情况的报告,对整改结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真正形成了监督的压力,让压力转化为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的动力,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回应了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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