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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党的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坚决保证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见效。一年来,坚持先请示、后实施,就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20次,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2次、常委会会议7次,坚决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保证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切实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第四卷贯通起来,一体学习,深学细悟,扎实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全会部署,认真对标对表,学懂弄通做实,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成做好人大工作的精神动力。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宣讲解读党的二十大和省党代会精神,引导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全面学习、深刻领会,积极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倾听人民呼声,集中人民智慧,维护人民利益,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准确把握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的关系,既保证实现市委意图,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集体智慧,保证常委会集体讨论决策、集体行使职权,坚决有力地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常委会依法任免相统一,以认真细致的态度、严谨合法的程序,认真组织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提请的任免议案,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9人(次)。用法治保障人民民主。依法组织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了西宁市出席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45名,注重从候选人推荐、提名、酝酿、选举各方面充分发扬民主,确保了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依法进行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基层,广泛察民情、聚民智,畅通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筑牢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依靠人民行使权力。注重提高立法质量,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公开征求群众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工作,使制定的法规接地气、可执行。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注重在监督工作中延伸民主,让人民监督、由人民评价,使监督工作更有力度、更具权威、更富成效。充分尊重和保障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民主权利,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先后作出决议决定21件,保证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聚焦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
立法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坚持党领导立法的各项工作机制,把立法决策与市委决策相衔接,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的全链条全流程,使立法的民意表达更加充分,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一年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订完善《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开展了《西宁市技术市场条例(修订)》《西宁市消防条例(修订)》立法调研,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立法工作任务,有效发挥了立法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着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依法审查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1件,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项、检查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1次、调研和视察11次,高质量完成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一是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全市环境状况和2021年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持续推进人大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听取市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结合审查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听取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开展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助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助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听取市政府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三乡工程”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医疗保障等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听取市政府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助力实现高效能治理。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紧扣法律法规实施查找和分析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有关方面压实责任、改进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促进全市依法治理。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促进综合治理和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两院”履行法定职责,促进公正司法。
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坚持把发挥代表作用贯穿到常委会履职的各环节,着重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制定代表培训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代表履职培训,向全体代表印发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编印人大代表履职100问和代表工作制度汇编,组织全体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网络学院线上培训,引导代表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继续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双督办”、建议办理结果量化考评等措施,对134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强化跟踪问效,注重建议办成率,103件建议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代表履职成效上。
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常委会机关工作质效
始终把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全省作风建设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改进作风、提升能力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质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常委会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和批复机关党组请示报告事项,压实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和党建责任,着力解决机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打造成为“市直模范机关”。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专题研讨、专题党课,推动形成人人学、自觉学、终身学的浓厚氛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深入县区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县乡人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密切协同配合,加大工作交流,合力推动工作落实。组织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扎实推进机关转作风、强能力、重实干,带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有力提升了机关服务效能。举办人大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和立法专题培训班,认真组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不断强化机关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