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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湟水流域(西宁段)水质检测项目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7新闻来源:城建环资委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我市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专题询问工作,科学、客观评价湟水流域(西宁段)水环境质量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对我市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开展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决定以询价方式对湟水流域(西宁段)水质检测项目进行自主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采购人: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项目名称:湟水流域(西宁段)水质检测项目;

3.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市;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80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法人地位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4.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具有实施水环境监测项目5年以上实际经验。

三、项目内容

1.对采购人指定的湟水流域(西宁段)8个断面、7个排污口水质进行检测;

2.对“BOD5、氨氮、COD、总磷、六价铬”五个检测因子进行现场采样检测;

3.于1月、2月、3月分3次开展采样、检测活动;

4.综合分析检测结果形成《湟水流域(西宁段)水质检测报告》,报告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等内容,经西宁市人大城建环资委验收合格后交付。

四、提交报价材料

1.提交时间: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2.报名地点: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6号市政府办公楼13楼1331室。

3.提交的材料包括:报价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2年完成的业绩名目。

4.以上材料由申请人密封后当面或邮寄递交,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定标原则

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成评标小组,由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机关纪委专干、财务工作人员、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组成,人数为奇数。小组成员不应与申请单位有利益关系或与其法人、委托人具有亲属、家属关系。

2.评标以“价低者得”为第一标准。报价相同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质量承诺和服务承诺为筛选标准。承诺相同的,由评标小组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定,得票多者中标。报价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按废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

1.如申请单位少于3家,采购人终止招标,并通知已报名单位。

2.满足定标条件的,中标结果得出后3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通知形式发布。

3.其他未尽事宜,申请人可电话咨询或现场沟通。(联系人:国晓莉,电话:0971-3825492,17797150336)

 

 

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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