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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4-01新闻来源:大通县人大

3月30日,大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塔尔镇塔尔沟村山体滑坡治理项目、城关应急消防救援综合仓储建设项目和运作情况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在听取大通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后进行了座谈。

执法检查组一致认为,近年来,大通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呈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县情、实事求是”的特点,大通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了快速、准确、及时、有效的作用,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应急管理能力逐步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迅速有效、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应急宣传培训全面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同时也指出当前还存在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和救援装备紧缺、村(社区)应急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资金缺乏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指出,科学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是保证大通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大通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培训力度。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疫情防控、防汛抗洪、防火等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认真开展突发事件常态化检查,加强应急装备配备、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三要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和业务能力训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专业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四要进一步统筹规划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夯实村级基础建设,加强值班值守,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和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机制,把灾害与危机解决在萌芽状态。五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依法规范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有效解决人员、物资短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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