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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5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舸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青海省气象条例》《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简称气象“一法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集中听取市政府及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情况的汇报,并就广大群众关注的有关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深入西宁市气象观测站、大通县、湟中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应急指挥中心等地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全面了解“一法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气象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一法两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不断创新“一法两条例”宣传形式,强化普法教育力度,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加快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建设。三是持续推进气象基础能力提升。全力落实“一法两条例”中规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确保气象观测数据连续稳定,采取有力举措确保气象探测环境不受破坏。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台站建设资源要素保障,对气象台站建设土地资源要优先支持,确保我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走在前列,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能力支撑。四是持续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及时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强化一线“叫醒叫应”措施,严格落实暴雨高级别预警“五停”要求,“以用户为中心”靶向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更好地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基础先导作用,强化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切实提升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能力,以实现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