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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24-03-25新闻来源: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3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生才带队调研并提出要求。

调研组分别赴城东区、大通县、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交流及走访等形式开展了调研,共同学习检察建议相关知识。实地察看了城东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服务大厅、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和荣誉室,大通县明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中长城原貌恢复及周边环境治理情况,深入青海珍露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检察机关“助企暖企”“检察护企”成效,观看了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农民工讨薪“检察蓝”活动专题片和数字检察工作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演示等,听取了所到各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各检察院和被建议单位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我市检察院检察建议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调研组对西宁市两级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检察建议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和有力抓手,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共利益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亮点纷呈、区域特色显著,全方位多维度展现了检察建议在助力平安西宁、法治西宁建设方面的突出成效。调研组成员一致认为,此次调研安排科学合理,调研地点代表性突出,调研行程紧凑高效,调研收获较大,为做好4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对该报告的审议工作奠定了基础。

韩生才要求,省检察院将西宁市检察院定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试点单位,西宁市检察机关要深化运用检察建议监督方式,立足主责主业,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理清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以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为目标,助力产业“四地”建设重大战略,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征程中走在前作表率。二要拓展案源渠道。与“有诉必应马上办”的要求结合起来建立联动机制,善于从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中发现监督线索、制发检察建议,让检察建议成为保障民生福祉、护航民生民利的检察答卷。三要建立沟通机制。依托“浪花微蓝”研学沙龙等平台,定期与人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联合召开主题交流座谈会,以优秀检察建议文书为样本,分享落实检察建议的具体做法和治理成效,推动检察建议被广泛认可和重视。四要强化类案监督。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聚焦社会治理中重复高发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以检察建议助推专项整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五要做实刚性保障。市检察院要起草好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构建“人大+检察”合力监督的西宁模式。

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调研,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检委会专职委员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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