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人大网欢迎您!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要求和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行使宪法及法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监督工作在推进改革发展和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谋划编制好全市“十四五”规划,全力开创新时代幸福西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环境质量状况和2019年环境目标保护完成情况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4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二)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就业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4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视察,形成视察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汇报。
(三)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4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四)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19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和交易情况专项报告、关于我市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拟安排在6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开展视察,形成视察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汇报。
(五)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我市〈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及专题询问承诺事项“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6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组织开展视察,形成视察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汇报。
(六)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6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开展视察,形成视察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汇报。
(七)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推进公共卫生安全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8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组织开展视察,形成视察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汇报。
(八)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8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九)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湟中撤县建区有关事项的决定》的执行情况
拟安排在10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贯彻执行《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情况报告
拟安排在10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10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12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为民办实事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12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12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拟安排在6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查和批准。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开展会前初审,形成审查结果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
(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8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汇报。
(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8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汇报。
(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西宁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拟安排在10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审查和批准。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开展会前初审,形成审查结果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
(五)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在10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六)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拟安排在10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拟安排在6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
(二)检查《西宁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拟安排在10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
四、开展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我市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
拟安排在8月举行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联组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专题询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市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五、开展调研和视察
(一)调研我市科技研发投入情况
拟定于6月份对我市科技研发情况开展调研,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
(二)视察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
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于7月底前形成视察报告,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反馈。
(三)视察我市“无废城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拟定于9月份对我市“无废城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由市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
(四)视察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
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由市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于10月底前形成视察报告,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反馈。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由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依法做好市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