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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05-20新闻来源: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5月13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和委员对《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健松、副主任石鑫参加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陈红兵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听取了市政府的专项汇报,实地检查了湟水国家湿地公园、城西区湟岸巷老旧小区、碧山公园、海棠公园、园博园、团结公园、湟乐公园、北山美丽园。执法检查组认为,《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执行至今已17年,条例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需要对《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城市园林绿化各方责任,科学优化各项具体指标,弥补原条例的空白和不足,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执法检查组指出,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通过对城市空间的绿化、美化、彩化,大幅提升夏都的颜值,尤其是北山美丽园、北川湿地、园博园、碧山公园等一批重大绿化工程的实施,“一芯二屏三廊道”城市生态格局的逐步构建,使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城市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市民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知名度进一步提高,良好的生态环境助力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也为我市基本建成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的目标,提供了“生态绿”的底色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做好问题整改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对于能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尽快整改;不能解决的,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寻求支持,逐步加以解决。

执法检查组成员还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集中反馈发现的问题,并对条例需要修订完善的内容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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