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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23-07-31新闻来源: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7月25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生才带队调研并提出要求。

调研组分别赴大通县、湟源县人民法院,城西区人民法院以及铁路法院和湟源县茶汉素人民法庭,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交流及走访等形式开展了调研。在大通县塔尔镇现场参加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通县人民法院生态修复补植护绿基地揭牌仪式,实地察看了大通、湟源两县法院林地损毁执行案件补植复绿现场,走访了湟源县茶汉素人民法庭、参观了城西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学教基地,现场了解了所到法院的立案区、审判区、办公区、文化长廊等场所,听取了所到各法院关于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我市法院司法守护绿水青山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调研组对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指出市法院系统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扛起了生态环保的政治责任;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立足审执主责主业,积极主动履职,延伸服务触角、形成专业审判体系,逐步建立壮大专业审判队伍,做到跨区域集中审理,审判司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注重案件审理效果,树立生态修复司法理念,坚持司法惩治与生态修复并重,使司法审判、法治宣传、生态修复一体推进,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调研组成员一致认为,此次调研安排科学合理,调研地点代表性突出,调研行程紧凑高效,调研收获较大,为做好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对该报告的审议工作奠定了基础。

韩生才副主任强调,一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学习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以及即将实施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找准贯彻落实的着力点、切入点、落脚点;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司法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三要进一步凝聚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识,健全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有机衔接机制,增强保护合力;四是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健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常态化宣传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整体效能。

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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