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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对《纲要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大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四五”时期是西宁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效应对世纪疫情等各类风险挑战,聚力“五个中心城市”建设,扛牢责任、真抓实干,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中国式现代化西宁实践迈出坚实步伐,“十四五”圆满收官。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纲要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锚定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立足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中心城市定位,系统谋划了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符合《中共西宁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和西宁实际,总体安排积极稳妥、切实可行,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我市进入战略地位整体跃升、特色优势加速转化的关键机遇期和压力叠加、动能转换、矛盾凸显的转型攻坚期,科学编制、有效实施“十五五”规划,承前启后、意义重大。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坚持和完善规划体系,确保纲要目标如期实现。坚持以“十五五”规划纲要引领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重多规衔接、统筹协调,加快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努力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做好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紧扣“十五五”发展目标,结合年度经济发展形势,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纳入年度发展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进度要求,增强规划纲要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完善规划实施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定期评估、及时修订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二、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围绕更高标准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上的中心城市,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断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健全新型能源保障供给体系,加快省内清洁能源在宁消纳,大力发展城市储能基础设施,探索“绿电直连+零碳场景”新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零碳园区建设。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西宁。
三、坚持协调联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和西宁—海东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提升做强中心、引领全省、服务大局能级。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高质量建设产业“四地”中心城市,深入推动绿色算电融合发展,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构建具有西宁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以扩大内需为重点,大力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面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大城市更新改造力度,不断提升城市活力,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