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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定于2018年10月24日至25日在青海西品会议中心(城西区盐湖巷总部经济大厦四楼)召开西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期2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审议通过《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草案)》;
(二)审议通过《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书面);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关于调研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组织开展专题询问;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消除中小学大班额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视察我市消除中小学大班额情况的报告(书面);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视察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九)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通过《西宁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
(十一)审议通过《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宁市与铜川市结为友好城市的议案》;
(十二)审议表决有关辞职和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讲座。
二、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一)出席人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二)列席人员: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负责人,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20名市人大代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1名副主任。
邀请市政协一名副主席列席会议。
请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列席两次全体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列席与市法院相关议题的分组审议。
请市政府秘书长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两次全体会议和与本部门相关议题的专题询问联组会议、分组审议。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列席两次全体会议、专题询问联组会议和专题讲座,不列席分组审议。
三、其他事宜
(一)全体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须于10月22日前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二)市政府相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提请会议审议的有关工作报告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二处(一式150份,电子文本发至xnrd8244339@163.com)。
(三)10月24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请与会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青海西品会议中心四楼胜利厅。参加两次全体会议时请着正装。
(四)西宁晚报社、西宁广播电视台安排新闻报道。
联系电话:8230503 8230504
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10月16日